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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贸方式:在问题面前不得不转变 (黑龙江)
2005-11-14 11:19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虽然2005年中国对外贸易沿继了前几年的较快增长态势,但是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外贸关系越来越复杂,而且由于我国外贸增长方式本身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使中国不得不认真面对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这是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柴海涛在2005中国经济年度论坛上所表达的一个思想。



外贸增长方式上存在的四问题

柴海涛认为,从贸易数量与贸易金额来看,中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但从贸易结构、商品结构、贸易方式及贸易环境来看,中国距贸易强国还有很大的距离。因此必须从四个方面来转变现行的粗放型外贸增长方式。

一是,贸易结构失衡。相对于货物贸易的跨越式发展,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仍处于相对滞后的局面,2004年逆差额达108亿美元。

二是产品结构不合理。在工业生产中,装备制造业是资本技术要素密集产业,由于不具备这方面的比较优势,中国产品不具有竞争力。因此在出口产品中,成套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精密仪器、数控机床等产品所占比重还很小。而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整体技术层次较低,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不大,持续发展的基础较为薄弱。

三是外贸出口发展速度与效益增长不协调。出口增长质量不高已成为制约中国外贸进一步发展的主要桎梏,突出表现为自主品牌建设薄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少,出口产品附加值低,大量产品依靠贴牌代工的生产方式来支撑贸易规模的扩大和发展。

四是贸易发展环境趋紧。随着中国具有比较优势产品的销售数量及市场份额急剧扩大,中国遭遇的贸易摩擦也急剧增加。据世贸组织统计,1995年到2004年,中国共遭受反倾销365起,是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

外国对华贸易摩擦有三大问题

柴海涛表示,外国对华贸易摩擦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有三个方面:

一是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制度应公正地考虑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从目前来看,某些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沦为西方国家掠夺发展中国家的新工兵,这一点在基因资源方面表现得特别突出。另外,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存在利益转移问题。在国内各地区之间,这一问题可以部分地通过某种转移支付机制解决,但在国际上并不存在这种机制。

二是某些国际规则不够明晰,为贸易保护主义制造了上下其手的空间。柴海涛认为,在2005年美欧对华纺织品特保争端中,中国与美欧就中国纺织品是否对美欧国内市场形成了市场扰乱、产业损害意见分歧很大,之所以如此,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世贸组织有关规则不够明晰。

三是一些贸易大国存在国际贸易规则滥用的单边行为。柴认为,在2005年美欧对华纺织品特保争端中,美欧在不同程度上用单方面行为取代了世贸组织规则,根据世贸组织有关规则衡量,无论是在程序方面,还是在进口对国内产业损害或损害威胁的认定方面,美欧都存在违规现象,美国的做法违规之处尤其多。

应对贸易争端的策略

尽管在许多方面中国的对外贸易受到了影响,但中国也可以有自己的应对策略。

在柴海涛看来,可以引导国民心态,不片面主张以牙还牙,那种动辄把一般贸易争端推向两败俱伤的贸易战是不明智的。在解决贸易争端时,面临双边与多边、仲裁与调解之间的选择取舍,要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根据争端的具体特点作出合理选择。在解决贸易摩擦时,需要在规范和效率之间寻求平衡。

另外,为了提高解决争端的效率,应尽可能发挥包括调解在内的非官方商业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减少政府卷入的程度。同时,可以组织反贸易保护主义同盟军,从而改变自身在进口国与保护主义团体之间的力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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