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林业发展高潮迭起 未来五年再创林业辉煌(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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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20 08:14 文章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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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领导人高瞻远瞩:林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林业从来没有像最近五年那样如此牵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心。
2002年3月27日—28日,江泽民总书记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曾庆红,在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省长程安东,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兰州军区政委刘冬冬陪同下,来到陕西省多个造林绿化和防沙治沙地考察,并听取了有关情况的汇报。江泽民总书记说,生态建设不仅关系到西部地区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也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一定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只要一代一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西部的生态一定能够得到根本改善。
2002年4月1日,江泽民总书记在六省(区)西部大开发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认真搞好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和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注意把退耕还林还草与农田基本建设、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农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
朱镕基总理非常关心天保工程,早在1996年10月视察四川省攀西地区时,就曾语重心长地对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说:“要少砍树,多栽树”、“把森老虎请下山”、“要采取有力措施,下决心停止砍伐森林,把砍树人改为种树人,要为子孙后代造福。”
1999年9月6日—12日,朱镕基总理在四川省考察工作时指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强生态建设,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他强调要下决心在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恢复植被、绿化荒山、保持水土、保护生态,力争5年初见成效、10年大见成效。这一重要指示,为我国天保工程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战略目标。
2001年6月12日,朱镕基在四川省考察工作时指出,两年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特别是进一步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措施是完全正确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实施办法,严格标准,讲求质量,坚持不懈地推进这一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大业。
2002年3月29日—4月2日,朱镕基在山西省考察时指出,加快退耕还林步伐,是调整农业结构、加强生态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当前增加农民收入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更是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的根本途径。加快退耕还林步伐,要认真总结各地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妥善解决新问题。
2000年5月12日—14日,朱镕基在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考察防沙治沙工作时指出,我国土地沙化形势十分严峻,必须把防沙治沙、加强生态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构筑绿色屏障,遏制土地沙漠化趋势,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2002年5月17日,朱镕基在听取国务院办公厅举办的防沙治沙科技知识讲座后指出,改善我国生态,特别是防沙治沙问题,迫在眉睫,要抓紧决策,制定一个科学的方案,不要再拖。
2001年4月12日—15日,温家宝副总理在内蒙古自治区考察林业工作时指出,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林业在国家建设全局中的地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
2004年4月3日上午,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江泽民、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来到北京市朝阳公园,参加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胡锦涛强调,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加强生态建设,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人民的大事。要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坚持不懈地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秀美。
2005年5月15日—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在甘肃省调研时指出,退耕还林工作必须结合当地实际,结合群众脱贫致富来实施,保证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在发展中要讲科学,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尊重自然规律。
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林业建设的主战场
林业六大工程犹如我国林业建设的航空母舰,其规模之大、投资之巨、覆盖面之广、影响之深远,史无前例。
从2000年上半年起,围绕林业工程的整合问题,国家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与科学论证工作。
2001年2月6日,国家林业局党组将《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组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速生态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上报国务院。
2001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复《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组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速生态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开始启动实施。
2001年4月11日,国家林业局宣布组建六大林业工程管理办公室,并在局机关及在京直属事业单位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聘14名六大工程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2年7月31日—8月1日,全国林业厅局长座谈会在北戴河召开。周生贤局长作了《抓好六大工程,推进五大转变,不断开创林业跨越式发展新局面》的重要讲话。
——天然林保护工程
1998年8月23日,天然林保护工程率先在四川省启动;到1998年年底,有12个省(区、市)实施天然林保护试点;2000年,17个省(区、市)全面启动天保工程。
2000年12月6日—8日,天保工程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周生贤局长作了题为《认清形势,明确任务,领会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的重要讲话。
2001年2月11日—25日,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天保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在17个天保工程省(区)同时开展。
2001年5月8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
2001年7月17日—19日,国家林业局、全国总工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在清河召开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推行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现场会,研究部署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会议要求天保林区要加强资源管护,实现国有林区资源、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2003年4月27日—3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年8月6日,国家林业局在吉林延边召开天保工程现场会,要求天保工程区深入贯彻《决定》精神,抓住战略机遇全面推进天保工程区可持续发展。
——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2000年,国家林业局编制长江、沿海、珠江、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等5个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2001年实施。
2001年11月26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在京隆重召开“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表彰动员大会,对前三期工程建设进行总结,对第四期工程建设进行动员、部署。
2005年5月16日—18日,周生贤局长主持召开了全国沿海防护林建设座谈会,提出全面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快速健康发展,努力构筑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海疆绿色屏障。
——退耕还林工程
2000年3月,我国宣布在未来10年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长江上游和黄河上中游地区退耕还林(草)1161万公顷。同年,退耕还林试点在中西部地区1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88个县展开;2001年,国家将洞庭湖、鄱阳湖流域、丹江口库区、红水河梯级电站库区、陕西延安、新疆和田、辽宁西部风沙区等水土流失、风沙危害严重的部分地区纳入试点范围,在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4个县开展;2002年1月10日,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召开退耕还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在全国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目前工程已覆盖了1800个县。
2001年2月2日,国家林业局、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2002年3月18日,国家林业局与退耕还林工程区的24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和工程质量责任书。
2002年4月11日,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
2002年12月14日,朱镕基总理签署第367号国务院令,发布《退耕还林条例》,自2003年1月20日起施行。
2003年8月21日,国家林业局出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00年6月,国家有关部门及京、津、冀、晋、内蒙古5省(区、市)政府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论证,共同制定了《2001年—201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规划出台后,先期在京、津、冀、晋、内蒙古等5省(区、市)的65个县(旗、市、区)进行试点;2001年,工程建设范围增加到75个县(旗、市、区)。
2001年11月28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当前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急需抓好的几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项目区全面实行“禁牧、禁樵、禁垦”。
2002年1月28日,国家林业局发布第二次全国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结果。结果显示:我国荒漠化、沙化呈局部好转、整体恶化之势。
2002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在历经两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实施。工程计划用10年时间,使京津及周边地区生态有明显改观,从总体上遏制土地沙化的扩展趋势。
2002年3月26日,国家林业局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京津风沙源监测体系启动会,正式启动对京津风沙源区的动态监测工作。
2002年4月23日,国家计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京津风沙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2003年1月3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若干意见》,明确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个体治沙可以享受国家补助,依法核发林权证。
2005年2月23日,国务院第八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05年—2010年)》,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国防沙治沙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奋斗目标、总体布局、建设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2000年8月19日,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揭碑仪式在青海省玉树州通天河畔举行。江泽民总书记亲自题写碑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布赫书写碑文。2003年1月24日,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5年1月,国务院批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同年8月30日,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在青海西宁正式启动实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
2000年9月,国家林业局颁布《中国湿地行动计划》。
2001年12月21日,国家林业局启动实施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进入了跨越式发展新阶段。
2004年12月7日,湿地国际为表彰我国政府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并向世界各国提供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范例,在北京向中国国家林业局颁发了“全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杰出成就奖”。湿地国际首席执行官珍妮•马德维克女士向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颁发了获奖证书。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2001年,国家林业局提出以重点地区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2002年7月4日,国家计委正式批复实施《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规划》。同年8月1日,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全面启动,规划总投资为718亿人民币,15年内再造2亿亩速生丰产用材林,使国内木材供需基本趋于平衡。
2002年8月23日,《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的通知》发出。这是我国自1987年实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以来,对采伐管理制度作出的重要调整。
2003年12月30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意见》。
2004年11月29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全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初步形成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合理,区域优势明显,竞争力较强的新型林业产业,为建设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奠定基础。
林业跨越式发展:高潮不断 精彩纷呈
2001年6月14日,在全国林业科技大会上,温家宝副总理提出了6个关乎林业未来发展的战略问题。按照温家宝的要求,同年7月,国家林业局组建了由近60位院士和资深专家领衔,来自林学、农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40多个学科的300多位研究人员组成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项目组,围绕新时期林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进行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开放式的研究。
2002年1月18日,国家林业局召开《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大纲细目汇报会,正式启动了项目研究工作。温家宝听取项目汇报并作了重要讲话。
2002年9月28日,温家宝在北京主持召开战略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汇报会,中央和国务院26个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项目组部分专家参加了会议。
2003年7月7日—24日,国家林业局组织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成果宣讲活动”。10位参与研究的两院院士、著名专家担任主讲,分赴31个省(区、市)巡回演讲。
2003年7月25日,《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总结大会在京召开。国家林业局、科技部表彰了研究项目组。周生贤局长宣布,国家林业局每年拿出500万元用于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并宣布成立国家林业局专家咨询委员会。
2003年10月26日,《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总论》首发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出席首发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全国政协副主席赵南起出席了首发式。
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颁发。这是我国林业建设史上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林业开始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时代。
2003年7月29日—31日,全国林业厅局长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2003年9月27日—28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作了题为《加强林业建设,再造秀美山川,实现林业的跨越式发展》的报告。
2003年10月17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率先出台《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此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共有28个省(区、市)相继召开林业工作会议,29个省(区、市)出台了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依法治林 科技兴林: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2000年1月29日,朱镕基总理签署第278号国务院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条例》对森林经营管理、森林保护、植树造林、森林采伐及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200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1年8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2002年8月2日,国家林业局新成立的7个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派出专员,全国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增至14个。2003年11月,中央编制机构委员会批复成立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并直接承担京、津、沪、冀、鲁、苏6省(市)的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至此,森林资源监督范围涵盖了我国25个重点林区省(区、市)和大兴安岭地区,监督覆盖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5%以上。
2002年10月25日,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重点解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问题。该《办法》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2004年9月8日,全国依法治林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周生贤局长作了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林,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报告,在我国林业发展史上,以国家林业局党组的名义召开这样高规格的林业法制建设专题会议还是第一次。同年11月5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
2001年6月14日,全国林业科技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温家宝副总理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2002年10月23日,国家林业局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营造林质量工作会议。
2004年11月22日—24日,首届林业科技重奖颁奖大会暨全国林业人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出席会议,向获得重奖的个人和集体代表颁奖并发表重要讲话。周生贤局长作了题为《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林之路,为推动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的报告。会议提出,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把人才强林、科教兴林和依法治林作为新时期林业工作的三大支柱来抓。
相持阶段科学判断:构建和谐社会立新功
2004年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正式发布我国第三次大熊猫调查、首次全国性野生动物调查、首次全国性野生植物调查、首次全国性湿地调查结果及资源保护情况。
2005年1月18日,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全国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快速增长。与上次清查结果相比,全国森林面积增加1596.83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净增8.89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加1.66个百分点。
在综合研究分析多项清查和监测数据的基础上,2005年1月19日,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周生贤局长提出,我国生态建设正处在“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要准确把握当前林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的林业发展规律,推动我国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2005年1月17日—6月8日,国家林业局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活动中,国家林业局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项任务,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组织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推进廉洁从政、促进林业发展的目标要求。
2005年5月下旬,国家林业局启动中国林业相持阶段区域发展战略研究,有望在年内完成。
2005年6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新中国成立56年来,我国沙化土地首次出现整体逆转。
2005年7月27日,周生贤局长在国家林业局党组扩大会议暨全国林业厅局长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实行“东扩、西治、南用、北休”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四大区域”,努力推动我国生态建设状况尽快度过相持阶段,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2005年9月26日,由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集中展现我国国土绿化最新成就的盛会——首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在江苏南京隆重开幕。
2005年11月10日—12日,中国林业史上参会人数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学术交流盛会——首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大会以“和谐社会与现代林业”为主题,针对当前林业科技发展的前沿和交叉问题、现代林业建设的特点和需求以及社会日益关注的生态建设热点问题,集中展示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的最新研究成果,积极开展学术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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