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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工总局 发挥主力军作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黑龙江)
2005-07-07 13:09   

  日前,总局党委副书记高金芳、副局长毕卫星来到省林业公安局进行现场办公,听取了上半年公安工作的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高金芳首先分析了当前林区的社会治安形势,她指出,目前森工林区刑事案件大幅上升,特别是危害大、影响大的命案大幅上升,给森工林区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造成极大威胁,这些是与创建“平安林区”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与林区经济发展和创建林区和谐社会是不相适应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高金芳要求,公安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果断措施,全面做好各项治安防范工作。她要求公安机关必须提高“三个能力”:一是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防范体系建设,加大警力前移力度,加强对外来人口及特殊人群的管理。二是提高打击能力。即加大破案率,进一步加强科技侦破手段,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并从速从快审判犯罪嫌疑人。三是加强组织保障能力。即落实任务指标、落实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高金芳要求,各地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建立“精兵破案”机制。始终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压住刑事案件的大幅度反弹势头。二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强化“重兵防范”机制。各地要打破警种界限,集中统一使用警力。三要坚持严管严治,努力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要加大对外来人口、管制刀具、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严防黄、赌、毒案件和杀人案件发生。四要坚持开展治安状况评估,实行治安形势通报制度。定期进行社会治安形势分析,重点分析今年以来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森林案件的发破案情况,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案上升的要通报批评。五要坚持案件倒查,实行责任追究。凡发生各类案件,特别是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一律坚决实行案件倒查,对因防范措施不落实、治安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导致发生案件和事故的,要逐级追究领导和民警的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在预防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集中统一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毕卫星在讲话中要求,林区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此次现场办公的指示精神,以此有力推动今后公安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下半年的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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